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强化基层协管员队伍建设,我区拟招聘补充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录用的协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序号 |
镇街 |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 |
咨询电话
|
||||
劳动保障协管员 |
治安巡防员 |
村级动物防疫员 |
社会化管理服务专员 |
合计 |
|||
1 |
大峪街道 |
31 |
10 |
6 |
47 |
69864517 |
|
2 |
城子街道 |
15 |
2 |
5 |
22 |
61898013 |
|
3 |
东辛房街道 |
19 |
19 |
5 |
43 |
61893628 |
|
4 |
大台街道 |
7 |
1 |
2 |
10 |
61870315 |
|
5 |
潭柘寺镇 |
3 |
1 |
1 |
5 |
60861564 |
|
6 |
永定镇 |
3 |
7 |
3 |
13 |
60850083 |
|
7 |
龙泉镇 |
8 |
7 |
1 |
3 |
19 |
69839063 |
8 |
军庄镇 |
3 |
2 |
1 |
2 |
8
|
60813907 |
9 |
妙峰山镇 |
4 |
1 |
1 |
6 |
61881140 |
|
10 |
王平镇 |
6 |
1 |
1 |
2 |
10 |
61859466 |
11 |
雁翅镇 |
4 |
1 |
1 |
6 |
61839100 |
|
12 |
斋堂镇 |
5 |
4 |
1 |
1 |
11 |
69818792 |
13 |
清水镇 |
18 |
1 |
19 |
60855413 |
||
14 |
区人保局 |
2 |
2 |
69844706 |
|||
总计
|
126 |
56 |
4 |
35 |
221 |
二、报名条件
1.城乡劳动力中女满四十周岁以上和男满五十周岁以上人员、残疾人员(精神残疾、智力残疾除外)、享受“低保”待遇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纯农就业家庭”人员、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上述身份须符合其中一项;
2.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
3.初中以上学历;
4.拥有本区户籍或长期在本区居住的本市户籍人员;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三、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在社区、村协助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治安巡防员主要协助辖区内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防、服务群众等工作。
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在镇街防疫部门组织下开展防疫工作。
社会化管理服务专员主要在镇街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本地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区人保局社会化管理服务专员主要从事社会化退休人员档案集中管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协管员招聘工作主要包括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审核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报考岗位所在镇街社保所进行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区人保局社会化管理服务专员岗位的,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社保所报名。携带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如: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残疾证等)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协管员招聘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10:00至2021年5月31日17:00。
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的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取消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阶段:选拔
1.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劳动保障协管员重点考察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北京市就业援助规定等方面的内容。治安巡防员重点考察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方面的内容。村级动物防疫员重点考察动物防疫法、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方面的内容。社会化管理服务专员重点考察社会保险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人事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内容。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区人力社保局和各镇街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日。
2.集中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名人员语言表达、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面试合格线60分;低于60的,取消后续资格。区人力社保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区人力社保局和各镇街将进入体检人选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日。
3.体检。由各镇街组织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各镇街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岗前培训。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各镇街体检合格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5日。参训人员应遵守培训工作纪律,对于不服从培训安排,违反纪律的,取消录用资格。岗前培训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5.录用公示。按照岗前培训工作要求完成培训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门头沟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不少于7日。
第三阶段:上岗工作
1.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镇街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3个月。工资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2.安排上岗。各镇街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协管员上岗工作。协管员要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岗位工作制度和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规章制度。
五、其他事项
从应聘人员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各镇街协管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发布补录信息。笔试成绩当年有效,符合补录报名条件且笔试成绩合格者可报名补录。关于补录的有关信息请关注门头沟区政府网站。
本方案由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协管员招聘报名表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5日